(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须严格遵守血站各项规章制度。
2、身体健康,聘用前需体检,体检结果需符合用工单位工作的体检要求;
3、心理素质稳定,能长期胜任科室工作。
(二)岗位人数(共15人)及工作要求:
1、检验岗位:0-3人,从事血液检验,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献血宣传招募等。
2、护理岗位:12-15人,从事采血,供血,血液成分制备,血液初筛,献血宣传招募等。
检验岗位和护理岗位人数共15人,如检验岗位3人,护理岗位12人;或检验岗位2人,护理岗位13人;或检验岗位1人,护理岗位14人;或无检验人员,护理15人。
(三)人员资质要求
所有人员均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技术职称证明、资历证明等材料
1、检验人员
(1)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医学检验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初级及以上检验技术职称;
(5)有医学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护理专业人员
(1) 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备护士及以上级别护士资格证;
(4)有医学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咨询电话:65125911
邮箱:21346942@qq.com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