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合肥市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公开招录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06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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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本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职位岗位条件的社会各阶层人员。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

    2、实行考试、考察相结合,择优录用。

三、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有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团结协作,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甘于吃苦,乐于奉献,工作积极主动;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能积极主动工作;

4、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受过刑事处罚或其他严重处分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其他依法不得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职位及岗位条件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

人数

岗位要求

年龄

学历及专业

职称

工作经验

1801

测绘工程师

1

熟练操作测绘各种仪器设备和相关软件

40周岁以下

大专及以上学历

测绘专业中级职称

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1802

勘察工程师

2

工程地质、岩土工程勘察及相关专业

40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此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至7月31日。   

2、报名邮箱。

east_hr124@126.com

3、报名表下载(见附件)。

报考人员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报名表。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5:1的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有关用人单位许可采取延长该岗位报名时间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5、报名审查通过后,按照报名人数和专业要求安排笔试。收到笔试通知后可按通知时间内至报名地址领取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其他综合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公文处理与写作等)。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内容为准。

(3)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合肥市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hfkcy.com/)上公布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公示期3天,公示结束后进入下一环节。

(4)招聘的工作人员岗位按招聘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

被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其它材料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3、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结果按照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2)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三)确定拟用人员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所报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用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分数为依据。

(四)聘用手续、待遇

(1)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手续和待遇:采取企业化用工方式,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由本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应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每年度由我公司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六、其它事项  

1、笔试,面试费均免报名费。

2、报名咨询电话:0551-65125036(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附件:合肥市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

 

                        合肥市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