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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办理程序
发布时间:2014-03-31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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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合肥市公安局户籍管理有关规定

二、办理条件

    报到证派遣至我中心,已办理过档案托管的高校毕业生,并符合在公安部门设立集体户的代理人员。

三、基本流程

  1、毕业生落户所需材料

   ⑴、安徽省内迁入:

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常住人口登记表(驻肥高校毕业生)

   ⑵、安徽省外迁入:

个人入户申请;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户口迁移证(外地高校毕业生) 

  2、集体户口迁出所需材料

   ⑴、迁出至省内:

    携带常住人口登记表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一站式入户。

   ⑵、迁出至省外:

携带常住人口登记表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以当地派出所政策为准),然后到我中心所属派出所办理“迁移证”迁出。

  3、户口表遗失补办所需材料:

 ⑴、补办申请

 ⑵、身份证复印件

 ⑶、1寸照片一张

 ⑷、工本费2元

 

合肥三里庵派出所地址:肥西路与绩溪路交口,省胸科医院对面

电话:0551-6269 3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