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宁国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30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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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建立“六定”工作机制激励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者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23年度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7名,其中岗位1(女性2名),岗位2(男性2名),岗位3(3名,不限性别,需3年以上社会工作经历并缴纳36个月以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二、岗位职责

 

负责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重点是采集网格内“人、地、事、物、组织”等信息,常态化联系党员群众、听取意见、排查隐患、议事协商、开展活动等,统筹组织下沉力量和有关人员开展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岗位1、岗位2报考人员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30日至2005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宁国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人员须提供本市居住证。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责任性强,爱岗敬业,能胜任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

 

6.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及其它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等情形。

 

(二)岗位3报考人员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至2005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验并缴纳36个月以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5.宁国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人员须提供本市居住证。

 

6.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爱岗敬业,能胜任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

 

7.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及其它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等情形。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8:00至12月7日17:00,逾期不再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宁国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ningguo.exapt.cn/)进行报名,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二)申报加分。笔试环节设置加分项,持国家社会工作者初、中、高级证书的分别加1、2、3分,符合笔试加分政策的,请于网上报名时一并上传资格证书原件进行申报。

 

(三)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宁国市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023年12月8日12: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

 

(四)笔试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12月9日12: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笔试缴费。依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笔试费45元/人的标准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五)开考比例。确认缴费报考人数与招考录用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4: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数。

 

五、笔试

 

(一)笔试通知。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宁国先锋网”“宁国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版块。

 

(二)形式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基层工作能力实务,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基础常识、基本党务知识、社会工作知识、市情等,笔试总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含加分)将在“宁国先锋网”“宁国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版块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六、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考计划数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以及面试人员。如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者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需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资格审查表》,并将资格审查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材料,交至宁国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宁阳中路171号宁国市民政局2楼,联系电话:0563-4021183)。报考岗位3相关人员需现场查看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者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岗位成绩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

 

七、面试

 

(一)发布公告。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二)形式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和适岗程度。

 

(三)递补情形。因自行放弃等原因造成面试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成绩合成

 

笔试(含加分)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最终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最后一名如合成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录用。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人员的确定亦照此规定执行。

 

九、体检及考察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宁国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一)体检。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宁国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全面考察,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被考察人员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三)递补情形。体检、考察后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同岗位考试最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确定;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四)公示与录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合格、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宁国先锋网”“宁国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版块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宁国市纪委监委反映。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按同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将安排到社区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在岗社区工作者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合格,与相应街道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照《宁国市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正式录用后,因违反社区效能建设,视情节依规依纪予以追责问责。对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或者确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进入面试而未录用人员,将全部纳入宁国市社区工作人员储备库,有效期限1年。因辞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经宁国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不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在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后予以录用。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宁国市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宁国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将及时在“宁国先锋网”“宁国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查询。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0563-4036252(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

 

0563-4021183(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

 

监督举报电话:

 

0563-4036775(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宁国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