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合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6-01-15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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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合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和要求

专业

学历

年龄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101

工作人员

1

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8周岁以下

1、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师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的会计工作经历;

2、持有C1或以上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需上传证书扫描件),能够熟练且安全驾驶,实际驾龄3年及以上;

3、服从管理,需出外勤,适应弹性工作时间,接受加班。

负责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机关综合服务保障工作,开展财务凭证编制、账簿登记、报表编制、预算决算、税务申报等财务工作,承担公车驾驶及保养工作,配合完成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除满足上述招聘岗位表中条件外,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保密意识和责任担当,无违规违纪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嗜好。

2、自愿从事会计、财务及公车驾驶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具备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沟通协调能力较强,工作踏实负责、服务意识良好,服从组织安排,接受弹性加班。

3、具备会计相关工作经历和机动车驾驶技能,无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记录,近3年无交通违法记满分记录,需上传会计、驾驶从业年限承诺书。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以及符合岗位实际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中的“年龄”“38周岁以下”为“1987年1月19日(含)以后出生”(具体日期以网上报名开始时间为准,下同),以报考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为准。“驾龄”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其他涉及年龄和年限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登载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进行报名,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核。统一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9:00至1月25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除须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外,还须以附件方式上传岗位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见《岗位表》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及聘用过程,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考察不满足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1月26日16: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1月27日16:00前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已缴费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工作结束后退回所缴纳考试费用,其他情形所缴考试费用不作退回,请慎重缴费。

4、请考生持续关注个人初审结果及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通知。如因考生自身疏忽,导致错过各环节时间,考生后果自负。

(二)资格复审

1、初审合格并成功缴费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3)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打印的报名表1份(需签名);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交管部门出具的无重大交通事故相关证明或12123平台查询打印的安全驾驶记录相关证明;

(6)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C1及以上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提供满足3年以上实际驾龄证明个人承诺书或驾驶岗位工作经验证明原件1份;

(7)初级及以上会计师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满足3年及以上会计岗位工作经验证明原件1份;

(8)招聘岗位规定要求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专业测试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回: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3、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统一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4、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考生审核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三)专业测试

1、考生携带专业测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测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2、专业测试分为面试和技能实操两个环节。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在综合评定后现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并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在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1:5的比例,依据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筛选入围技能实操考核人员,若入围的最后一名存在多人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一并进入技能实操考核环节。若未达到上述比例,则全部人员进入技能实操考核环节。

(3)技能实操考核内容为车辆驾驶技能实操,满分为100分。车辆驾驶技能实操成绩在综合评定后现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并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和车辆驾驶技能实操考核成绩6:4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比60%,车辆驾驶技能实操成绩占比4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若岗位实际参加专业测试各环节人员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的,考生专业测试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测试时间、地点以专业测试通知书登载信息为准。

(四)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若有多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由招聘单位依据考生取得职称等级、驾照等级等从高到低确定取舍(下同)。

2、初选人员名单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初选人员在拟聘用前,须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以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体检统一组织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由体检组织方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考生本人自体检之日起的30天内无法完成规定的全部体检项目,体检医院无法出具最终体检结论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经历等。考察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体检当日,如未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统一体检,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若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在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不合格的,则按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有效递补(如遇分数相同的,则按照前款确定初选人员方法)。

(六)公示和聘用

1、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2、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被举报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在同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如遇分数相同的,则按照前款确定初选人员方法筛选)。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与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为聘用人员发放工资并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并派遣到所报考岗位的用人单位从事岗位相关工作。

4、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及时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未按时报到或到岗后因自身原因离职的,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用人需求,按岗位空缺数1:1的比例,依据相关程序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有效期自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6个月内。

(七)管理及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合办【2014】2号文件)以及关于印发《合肥市直单位编外使用人员调整工资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合编办【2021】43号文件)等文件执行。

五、其他

(一)考试费用:专业测试80元/人。(初审合格并成功缴费后费用不退,请考生慎重缴费。)

(二)应聘人员应当对本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核、体检等环节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三)请应聘人员持续关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发布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通知。所有公告、通知及公示等信息,均以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发布为准,不会通过电话、短信或邮箱等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注意辨别,谨防受骗。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信息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551-65129910

报名平台故障电话:0551-65127522

上述政策咨询、平台故障电话于工作日9:00-12:00,14:30-17:00期间使用。

 

 

 

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4日